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老百姓也能开公司了。当朋友投资开公司,却邀请你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支付一定报酬,看似有情有钱又有面儿,实则将面临诸多风险。
一、法定代表人及挂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应由法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而实践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辞去相关职务后,公司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一些公司实际管理者因某种原因不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使他人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此便产生了挂名法定代表人。
二、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但其作为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规定,仍然可能面临对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的风险。
1、民事责任
(1)若挂民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以自己名义提供担保,则应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2)在公司破产时,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对债权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等情形下,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罚款等行政责任风险。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刑事责任
我国对于公司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公司犯罪,除公司承担刑事责任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判处刑罚。若挂名法定代表人能够证明未参与公司事务,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一旦公司涉嫌犯罪,即使并未被判处刑罚,也会面临时间、金钱成本,及精神上的压力,给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4、强制措施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破产程序或欠缴税款的情形下,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被相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诸如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开住所、限制出境等强制性措施。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2款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三、建议
1、登记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前
(1)因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较大法律风险,建议尽量避免登记为挂名法定代表人;
(2)若经慎重考虑后,决定登记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建议与公司签订挂名协议,明确双方因挂名行为而产生责任的承担问题,即使该约定对外不发生效力,但在内部有效,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责任后仍然能够向公司追偿;对公司经营行为保持关注,对异常行为保留证据。
2、登记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后
(1)与公司实际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办理变更手续;
(2)收集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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