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多位律师于2月2号下午14:30到15:30做客FM915交通音乐广播,在直播连线中就抗击新型肺炎期间可能出现的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劳务纠纷、个人信贷等法律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我所金融与投资法律事务部的周芃律师与听众探讨的问题是:大家能否都以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为由,不偿还住房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首力小编将周芃律师的法律解答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学习交流。
问题:疫情期间,大家能否都以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为由,不偿还住房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
2020年1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银保监办发〔2020〕10号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目前,部分银行也发布消息称: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人员及感染、强制隔离相关人员,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由银行配合相关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信用求助”等渠道进行特殊调整处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当倾斜信贷政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周芃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并不是所有人员都能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暂不偿还住房贷款等个人贷款。
首先,银保监会发布的消息中已经限定能够享受信贷政策倾斜的主体是“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并非所有人都涵盖其中;其次,对于还款期限即将届满又无法偿还贷款,欲申请延后还款的,需提前了解本人是否符合延后还款的条件,若符合,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备齐材料申请延后还款;其三,若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或属于感染、强制隔离人员,确因疫情导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已经逾期的,可通过人民银行“信用求助”等渠道申请进行特殊调整处理,但仍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备齐材料,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方能对逾期情况进行审查处理。
基于我们以上提到的,周芃律师要给大家的建议有以下两点。
第一、在无特殊情况、亦未因疫情切实影响还贷能力的,建议按期足额偿还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而不至于产生申请延期还款或申请人民银行对个人征信进行特殊处理的麻烦;同时,个人能否延后还款或是待逾期后人民银行能否对个人征信进行特殊调整处理还待银行的审核,具有不确定性,这需严格依据相关文件、政策的规定。但确实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员,建议及早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了解相关的文件规定,并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
第二、对于确实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的人员,建议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按照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人民银行“信用求助”等等渠道对逾期情况进行特殊调整处理,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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