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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执业为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我所党员律师广泛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积极为“8.23”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9-11-25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9年11月4日-12日,仪陇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23”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36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等罪。该案是仪陇县法院建院以来开庭审理的规模最大、涉案被告人最多的案件。因该案为涉恶犯罪案件,备受各界关注。



    2019年6月,按照南充市司法局的要求,根据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所殷大鹏(党员)、吴天(党员)、赵小虎(党员)、贾金凤、岳波、杨颂等6名律师参加“8.23”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给该案6名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左起为:杨颂、吴天、殷大鹏、岳波、赵小虎、贾金凤


    我所受理该案后,及时将该案相关案件材料报南充市司法局备案。我所6名律师根据备案函,往返顺庆、阆中、仪陇三地,10余次会见被羁押被告人,行程达到1100公里,依法依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从而提出高质量的辩护代理意见。


    2019年9月23日、24日,我所6名律师参加了仪陇县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对案件程序性问题进行了处理,同时就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达成初步意见。


11月1日下午,在我所党员活动室召开“8.23”案庭前专题会议,听取该案6名律师案件辩护代理意见,检查监督办理案件质量。会议由我所副主任向军主持。向军作为资深刑辩专家,对该案进行深入分析,并交流分享一些刑辩技巧。



    11月4日至12日,我所6名律师在法庭上,就各被告人涉嫌的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等犯罪的事实构成、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量刑等问题依法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规为保护人权,保障“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有力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司法平等权,体现着我国法治的进步健全、法治文明。 作为“8.23”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首力律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宜,也付出了心血、艰辛和汗水,但他们说:“收获了当事人的一个微笑和谢谢,也算是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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