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新时代律所文化底蕴,树立律所核心价值观,创建精品律所,本所于11月16日下午召开律所“文化建设暨管理交流座谈会”。首力所合伙人冯林、向军、周士逵、赵晓明、董尚太,历届主任钟坤杰、张小友、向涤非、肖飞,资深律师代表强春艳、明峰、杨元茂,兄弟律所代表杜朝华、何良平,年轻律师代表陶金、殷大鹏、任加荣、周芃、肖丽萍、周利等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由首力所主任冯林主持。参会人员围绕首力所文化底蕴、文化传承、文化发展等积极发表看法,并对律所管理提出意见及建议。
钟坤杰:律所的文化建设,价值取向是核心;律所追求的是“标识”、“活动”、“故事”、“典型”、“品牌”。
张小友:律所文化建设实际上就是对外形象的展示;律所管理要从 “细”上下功夫,特别是对年轻律师业务培训及福利保障上要加强,对年轻律师的态度实际上也是文化建设的重点。
向涤非:文化建设包括律师“传、帮、带”、律师仪式感、律师肩负公平正义及社会责任、律所团队建设、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教育、律师业务技能培训等。
肖飞:律所文化建设秉持传统、扬弃、发展;律所管理应做到“虚实结合”、“内外结合”。
强春艳:团队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基础,是文化建设的灵魂;“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关注律师的社会属性及社会责任;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及参政议政。
明峰:“传递旧情、加强交流、树立真情”;“求新”、“特色”;加强制度优越性;发挥党建工作先锋模范作用。
杨元茂:文化建设实际上就是树立价值观、体现信仰,让律师有“团队意识”、“归属感”、“认同感”;认清自身“个性”和“特性”,不照搬。
杜朝华、何良平对律所文化建设及管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与参会的同仁们进行了积极、深入的讨论。
年轻律师代表任加荣、肖丽萍、陶金分别对律所文化建设和管理发表了意见。
冯林主任在最后总结表示:律所文化管理不仅包括物质文化管理、制度文化管理还包含精神文化管理。律师事务所通过建设和营造自身律所文化,以确立律师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核心,规范所内律师的行为习惯,形成区别于其他律所的风格特色,从而达到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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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弘正道 力学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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