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看守所检举自己听来的一个“故事”,抢劫杀人一审被判死刑的周海获得改判机会
“要不是那份举报材料,他年轻的生命肯定不保!”2008年最后一天,省检察院检察官罗江收到省高院对周海的死缓判决书时,脸上露出了笑容。19岁的周海因抢劫杀人,被南充中院判处死刑。眼看二审就要维持原判,省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过仔细调查,及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因周海举报让重庆警方侦破了4年前一宗凶杀悬案的证据函。因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省高院采纳了省检察院建议改判周海死缓。
复制凶案 高中生抢摩托杀人
据罗江介绍,2007年4月,仪陇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周海因病辍学在家,随后随亲友去重庆玩耍时,无意间从老乡聊天中得知,一位叫陈世伟的男子2004年5月25日在重庆抢劫一辆摩托车,并残杀了摩的车主康某。但陈世伟一直未受到法律制裁。
听完故事那个晚上,周海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原来,周海从小喜欢摩托车,数千元一辆的摩托车价,对他无疑是天文数字。经过一夜思想斗争后,他决定回老家,学陈世伟抢车。2007年9月4日晚上8时左右,周海带上新买的一把匕首,又从家里拿了把水果刀藏于腰间,然后到离他家几公里外的地方,拦了辆摩托车佯称去土门镇。当摩托车行驶到一段僻静路段时,周海从腰间拔出匕首,朝摩的司机头部猛刺过去。
“杀人了,救命哦!”摩的司机忍着剧痛,呼叫着将周海推下车。见摩的司机呼叫,周海更加慌乱,他挥舞刀子疯狂地刺杀。凄厉的惨叫声,惊动了附近群众,当人们循声跑到现场时,摩的司机已经身亡。
警方很快将周海挡获。因涉嫌抢劫罪,南充市检察院对周海提起公诉。
错失机会 检举未获警方重视
在仪陇县看守所里,周海得知摩的司机死亡后,后悔极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年要是没有酌定减轻处罚的依据,就标志着他的生命从此进入倒计时。周海从看守所民警处得知,要是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就可能逃过一死。“怎样才能创造立功表现?”周海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陈世伟抢劫杀人案。于是,他把从老乡处听到的点点滴滴,如实告诉给了看守所民警。遗憾的是,周海所举报情况未引起警方重视。
2008年4月,南充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我只是想抢摩托车,并无杀人故意。”法庭上,周海后悔得眼泪直流。他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希望法院看在他检举他人犯罪事实上,对他网开一面。由于没有相关证据,无法证实周海举报情况属实,南充市中院一审判处周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围绕检举 检察官会见死刑犯
“我有举报立功表现,法院咋没认定?”周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检察院检察官罗江仔细查阅一审判决后,发现“周海口口声声称检举过他人犯罪的事”,法院一审并未认定。这位从事18年检察工作的老检察官很清楚,一旦确认周海举报他人杀人犯罪,标志着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就可能逃过一死。否则即使上诉到高院,还是无法推翻一审判决。人命关天,罗江决定亲自去仪陇县看守所。
去年7月23日,罗江一行人来到仪陇县看守所。得知罗江等人来意后,周海感动得眼泪夺眶而出。罗江初步判断,周海举报情况不像说谎,他进一步了解到,周海反映的“525”杀人案,看守所虽然转告给了仪陇县刑警大队,但由于种种原因,刑警大队并未立案调查,也未将案情通报给重庆警方。罗江等检察官立即督促仪陇县公安机关,向重庆警方通报举报案情。
重大立功 死刑犯幸免一死
重庆警方很快查实,“525”凶杀案确实发生在重庆两路镇张家口。由于凶手留下的犯罪线索有限,此案悬而未破。渝北区公安分局根据周海检举情况,立即“布网”捉拿陈世伟。今年8月27日,警方终于将潜逃4年的陈世伟抓获归案。当重庆警方将陈世伟供认犯罪事实回复给仪陇县检察院时,省高院恰好二审周海。得知重庆警方回复后,省检察院立即指示仪陇检察院派人将回复函送达法庭。此时,二审已过调查阶段进入辩论阶段。由于突然出现新证据,法庭当即决定重新恢复调查,并对回复函展开质证。
法院最终确认回复函有效,鉴于周海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酌定减轻处罚情节,近日,省高院撤销南充中院一审判决,改判周海死缓两年,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介绍,省检察院已委托仪陇检察院,向仪陇县公安局建议,要求对方对在押人员检举情况,今后要认真查实,自己不能承办的案件,应及时交由承办单位调查,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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